《甘肃省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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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甘肃省人社厅修订印发了《甘肃省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管理办法》(甘人社通﹝2022﹞10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修订出台背景

为规范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建设,甘肃省人社厅先后出台了《甘肃省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认定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甘人社通﹝2017﹞496号)、《甘肃省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管理办法》(甘人社通﹝2020﹞243号)等文件对促进全省各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孵化基地建设工作重心的转移,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同时,为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的最大效益,2021年省财政厅联合省人社厅对《甘肃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对省级孵化基地的扶持政策作了较大幅度的优化完善人社部就业司去年初下发《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孵化基地建设及管理提出了初步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孵化基地的管理,贯彻落实省级孵化基地扶持政策,借鉴学习人社部关于孵化基地建设的工作意见,更好的完善我省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和管理有关规定,促进我省孵化基地全面提质增效,省人社厅修订印发了《甘肃省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管理办法》(甘人社通﹝2022﹞101号)。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涵盖“总则、主要功能及要求、创业孵化基地确定、创业孵化基地评估、扶持政策、管理监督、附则”等7个章节,共计26条。《办法明确了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的主要功能及要求、确定条件和程序;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须具备独立的运营资格、固定的经营场所、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善的服务功能、专业的服务团队和稳定的服务对象,按照单位提出申请、市州人社局初步核实、省人社厅实地复核、公示发布的程序进行确定。《办法》规定每年开展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评估工作实现分级动态管理;各市州人社局每年年底要对辖区内的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实行年度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运营管理、场地保障、服务能力、资金使用和自我创新等情况,对照《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评估表》进行打分。《办法》提出对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扶持措施,为符合条件的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可给予50—80万元不等的补助资金,在孵实体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三、《办法》主要有哪些特点?

一是开展年度评估实现动态管理规定每年开展省级孵化基地评估工作,制定了《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评估表》,由各市州人社部门每年省级孵化基地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省上将进行抽查复核,最终根据评估得分对省级孵化基地划分为ABCD四个等次实施分级管理同时,对取消省级孵化基地的情形作了详细规定,确保省级孵化基地建设有进有出、实现动态管理。

二是及时调整完善扶持政策。依据《甘肃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对国家级和省级孵化基地扶持政策进行调整;同时,明确符合条件的在孵创业实体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三是优化基地确定指标。借鉴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认定条件,增加了对创业孵化成功率、创业实体到期出孵率的要求,在省级孵化基地确定过程中,更加注重创业孵化功能的有效发挥和孵化基地的可持续发展性。

四、《办法》的实施时间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