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体育局关于给予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记大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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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人社厅发〔2021〕27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育局,兰州新区组织部、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省直有关单位: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于2021年9月15日至9月27日在西安举行。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体育代表团认真组织、精心指导,参赛运动队奋力拼搏、勇创佳绩,先后夺得金牌3枚、银牌5枚、铜牌3枚,获得第四名至第八名22个,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竞技水平。为表彰先进,激励我省体育健儿不畏强手、顽强拼搏,经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体育局研究,决定给予甘肃省自行车训练管理中心、甘肃省田径曲棍球运动管理中心2个集体,省自行车训练管理中心运动员逯艳、教练员张烨,省田径曲棍球运动管理中心运动员张新艳、教练员李国强等4人个人记大功奖励。
  希望受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全省体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甘肃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奋发进取,为甘肃体育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体育局

2021年12月13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体育局关于给予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记大功的决定